• slider image 56
:::
重要 thw_tsai - 動態新聞 | 2018-07-16 | 點閱數: 959

  

 

  為達到非核家園目標,政府積極推動太陽能發電系統之裝設, 106 年申請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案件即超過 4 千件。太陽能發電系統設置目標分為屋頂型與地面型,屋頂型包含中央公有屋頂、工廠屋頂、農業設施與其他屋頂。屋頂型太陽光電將太陽光的能量轉換為電能,能源潔淨又能遮陽隔熱,然而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及維護作業隱藏的工安危機,雇主與勞工不可不知。

  國內自 106 年 1 月至 107 年 5 月,共發生6 件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場所墜落死亡職業災害,罹災者因踏穿採光罩石綿瓦或夾層天花板而墜落,災害分別發生於場地勘查、浪板鋪設、模組與支架裝設、清洗等各作業階段。

  勞工在屋頂架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實施維運作業時,可能面臨的潛在危害包括墜落、感電、火災、強風、下雨溼滑、熱危害等,相關安全措施是絕對不可少的。

  勞安所針對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之(1)架設作業與(2)維運作業分別提出安全查核表可供業者自主檢查,其中維運作業又依據(1)支架與屋頂維修人員、(2)電氣人員及(3)清洗人員分別製作安全查核表;並調查國內 15 個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預防墜落的安全設施,發現超過半數的受調查場所沒有完善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且有業者認為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僅是一個系統設備,未能認知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是一個作業場所,定期需執行維運作業,必須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

  為防止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發生墜落災害,建議業者在設計規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階段即將安全措施納入系統設計,從「源頭管理」的觀點做好防災措施。相關的安全措施如下:

  • 1.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 公分以上之踏板。
  • 2.於屋架、天花板、採光罩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
  • 3.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4.高度 2 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5.設置足夠強度之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 6.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作業。

 

轉貼自https://www.ilosh.gov.tw/menu/1169/1170/14504/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即時空氣質量指數(AQI)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9月20日 01時07分
14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